会议名称 | 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汇报和现场评议(教学科研单位专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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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4-03 08:30:00 |
会议报到时间 | 2024-04-07 07:30 |
会议开始时间 | 2024-04-07 08:10 |
会议结束时间 | 2024-04-07 12:30 |
会议地点 | 石牌校园行政楼七楼第六会议室 |
会议内容 |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华师〔2022〕45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汇报和现场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4年4月7日(星期日)全天 二、评议地点 石牌校园行政楼七楼第六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教学科研单位专场 1. 考核小组成员:全体校领导,学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校教代会主任,党政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院,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2. 参评汇报人员: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 (二)非教学科研单位专场 1. 考核小组成员:全体校领导,学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校教代会主任,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行政正职。 2. 参评汇报人员:非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 四、议程安排 教学科研单位分两组进行工作汇报,非教学科研单位分两组汇报并进行现场评议。成立未满一年的二级单位也需参加汇报并进行现场评议。具体安排如下(汇报顺序见附件1): (一)教学科研单位 1. 教学科研单位A组汇报:8:10-10:05 2. 教学科研单位B组汇报:10:15-12:10 (二)非教学科研单位 1. 非教学科研单位A组汇报:14:05-16:05 2. 非教学科研单位B组汇报:16:15-18:10 五、汇报内容 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汇报和现场评议工作是对校内各实体性的教学科研单位和非教学科研单位2023年度工作的一次系统性考核,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详细梳理本单位考核年度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和发展状态。 (一)主要内容 对照目标责任书内容,简要汇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阐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举措。涉及学校开源节流、“双百行动”的单位,还需对相关工作进行汇报。 1. 教学科研单位。主要包括本单位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含本科和研究生)、科研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领域。 2. 非教学科研单位。主要包括本领域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照目标责任书逐条梳理,含关键指标进步幅度、重大标志性成果等相关信息)、改革创新举措与亮点成效、学校重点工作参与情况等三方面内容。 (二)汇报形式 现场PPT汇报。各单位汇报文件以4:3显示比例进行制作,汇报内容中请勿插入动画,保存为ppt或pptx格式。 (三)汇报时长 汇报时长为5分钟。各单位汇报进行至4分钟时,将以响铃及举牌方式示意,时间到即停止汇报。请各单位严格控制汇报时长,保证汇报流程有序推进。汇报人员请于汇报时段前20分钟抵达会场签到准备,如既定汇报时段仍未到达,则将该单位顺延至下一单位后进行汇报。 六、评议结果 (一)分数计算 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根据相关计分方法,结合教学科研单位主要业绩得分、非教学科研单位现场评议得分及满意度测评得分(满意度测评工作已另行通知),依权重计算各单位总分,形成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初步拟定结果。 (二)等级确定 学校二级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将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初步拟定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经充分研究审核后确定评议等级。 (三)发文公布 经学校充分研究审核确定评议等级后,正式发文公布2023年度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结果。 |
发起部门 | 发展规划处 |
发布时间 | 2024-04-07 |
已报名人数 | 30 |